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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浏览:

    职工的死亡分为正常死亡和宣告死亡。宣告死亡应当按照《民法通则》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由法院做出宣告死亡判决。  
   继承人分为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两种,住房公积金属于死者遗产,具体分配按《遗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死亡职工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  死亡证明书(复印件)或当地派出所注销户籍的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判决(复印件);  

   2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须注明与死者之间的关系),同时死亡职工所在单位须在书面申请上签注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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