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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2日 |浏览:

1报销票据:门诊票据原件、住院发票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准生证复印件(区县以上出具有效)

5.出生证复印件

6.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费用分解单,加盖医院红章。

7.门诊病历:与门诊票据相符的门诊病历复印件,以及相关检查报告单等;

8.医院级别证明

9.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支付申请表

10.驻外人员享受生育保险时,要提供正式的驻外证明---劳动合同或是调令。

11.非驻外员工也即工作地是西安,因西安生产无人照顾,需要回老家生产的员工。只能报销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的产前检查费用,但异地住院分娩票据原件及相关资料都需提供。

12、配偶享受时在外地生孩子的,在提供无工作证明的基础上还需要开具外地长期居住的证明(街道办或是居委会开具),只能报销分娩地产检和住院费用。

 

备注:异地生产时请首选异地医疗定点医院入住。西安9区4县外咸阳和安康已有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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