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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不够15年如何处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浏览:

    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除将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按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5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全部缴费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若本人自愿,可以继续按月缴费,缴费年限满15年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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